1、高架桥(桥)、立交桥以及一般桥梁的模架支撑体系,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,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。方案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。
2、模板支架体系施工方案应提供详细的模板平面图、立面图、剖面图和关键部位节点大样图。
3、施工方案中应有明确模架体系所用的材料、立杆的基础处理、间距、部距、水平支撑、剪刀撑、扫地杆、安全加强措施等。
4、模板搭设前应作安全技术交底,将搭设标准、方案、作业环境、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重点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作业人员交代清楚。
5、模板搭设过程中,要落实专人按标准和方案督促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检查整改,搭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验收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。
6、高架桥的模架支撑体系在浇筑前、过程中、浇筑后24小时内(预应力砼构件在预应力工序结束前)均应加强观测,观测其沉降、变形,设置报警值。
7、2m以上高处制模,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,防护设施完善。
8、模板系统的拆除必须待砼强度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(设计无规定时按国家规范规定),并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试块报告就、监理工程师下达“拆模令”后才能拆除。
9、模板系统的拆除作业,必须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。拆除前应作安全技术交底,拆除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标记,并有专人安全执勤。
10、支撑钢管材质要求,外径不得小于Φ48×3.5mm、无裂缝等。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,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,并按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