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脚手架、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前,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情况、施工工艺、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制作施工方案;高度超过8米、或跨度超过18米、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/m、或集中线
荷载大于15KN/m的模板支撑系统等专项施工方案,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;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。
2、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人员,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,持证上岗,并配备必需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。
3、脚手架或模板支架必须与邻近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,特殊情况下不能保持安全距离时,应搭设外电防护隔离设施。
4、脚手架基础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加固和验收,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过图纸规定的允许沉降量。场内有排水系统,不得有积水,扫地杆设置高度符合要求,立杆必须设置底座、垫木。
5、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在搭设过程中,应设立作业警戒区,并派专人进行监控,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。
6、脚手架立杆间距应经过计算确定。
7、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,应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,发现松动、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。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配带救生设备。
8、支架两端、转角处及每隔6-7根立柱应设剪刀撑与支杆,为了防止架子管受压弯曲扣件从管头滑落,各杆件相交出端头均大于10cm。
脚手架高度在10~15m时应设置一组(4~6根)缆风绳,每增高10m应再加设一组,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~60度。缆风绳的地锚应设围栏,防止碰撞破坏。
9、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。
10、每四步脚手架设置一层水平安全网。
11、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,斜道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。
12、脚手架及模板支架上进行电、气焊作业时,必须有防火措施并设专人监护。
13、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,不得超载;不得将模板支架、缆风绳、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。
14、脚手架及模板支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范围》(JGJ46-2005)采取接地防雷措施。
15、不得在脚手架、模板支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。
16、当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雾、雨、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,雨、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,并应扫除积雪。
17、在支架安装完成后,应按图纸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,对支架进行预压,预压荷载应不低于梁体自重及各项附加荷载总和120%。
18、脚手架和模板在搭设过程中,应进行分步验收,全部验收合格,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