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3月,广东省惠州市65名民工因“镉中毒”身患严重职业病,集体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并向所在的两家电池厂索赔医疗和精神赔偿共计1635万元,这一事件曾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。有一种现象却让人们不得不为之警醒———民工,正逐渐成为职业病的高发人群。
??? 提起职业病,许多人认为:职业病?不就是工作中的病吗,其实不然。我们所说的职业病是指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(统称用人单位)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,因接触粉尘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、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。职业病必须是列在《职业病目录》中,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,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,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。也就是说,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,得了《职业病目录》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。?
??? 人们谈到职业病,也有很多人会联想到矿山、农村,其实职业病离我们并不遥远。尽管我国职业病危害正在由城市工业区向农村转移,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转移,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,但职业病的危害分布越来越广。据有关部门统计,我国的职业危害的人数,职业病的发病人数和因职业病而死亡的人数都居世界的前列。目前,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, 13亿人口中,受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;而在这2亿人群中,民工就占了九成之多。大多从事制鞋、树脂工艺、蓄电池、石材加工、建筑业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,苯中毒、铅中毒、尘肺病、硫化氢中毒等职业病时有发生,甚至危及生命。卫生部4月24日通报我国职业病监测情况。2005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各类职业病报告12212例,其中尘肺病病例报告9173例,尘肺病倒死亡966例。尘肺累积病例607570例,其中存活病人为470089例。各类急性职业中毒326起613例,死亡28例,主要发生在化工、煤炭和冶金行业。慢性职业中毒1379例,主要发生在有色金属、化工、电子和冶金行业,铅、苯、硫化氢等分别是慢性和急性职业中毒的杀手。这些数据表明,尘肺仍是困扰人们最严正重的职业病,且发病工龄在缩短。?